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协《关于征集编辑新中国成立后史料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政协实际,特发如下通知:
一、征集工作的意义
征集新中国成立后亲历、亲见、亲闻“三亲”史料,是在新形势下政协文史委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前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见证人和一些重大决策的参与人年事已高,故抢救征集新中国成立后的史料迫在眉睫。抓紧做好新中国成立后“三亲”史料征集工作,翔实记录建国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不仅具有“存史、资政、团结、育人”意义,对于深化改革开放和地方经济文化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二、征集的主要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的史料。重点抢救征集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文革”前和改革开放以来重大事件的“三亲”史料,特别是有关重大事件亲历者撰写或口述的文史资料。
三、征集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征集工作原则:坚持“三亲”特色;坚持征集为主、抢救优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忠于史实;坚持广泛征集、择优出版。
征集工作要求:撰写史料不限体裁、不限字数、不求完整、不拘观点,并适当给予撰稿人稿酬和撰写帮助。
四、征集工作办法
文史资料,是当事人和见证人对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所记述的一种历史资料,它采取回忆录的形式,由本人撰写或由本人口述、别人记录整理。文史资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体现“三亲”特点。来稿可以是文字稿,也可以是图片、录音、录像,还可以是遗作或历史资料与实物遗存。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1)本人亲身经历的重要事件的回忆录;
(2)个人向有关亲身经历人士调查访问后所做的记录;
(3)集体(单位)通过向亲身经历调查访问整理形成的对重要事件、人物及单位自身比较完整的历史资料;
(4)根据本人的经历,对各种文献资料或别人写的资料所做的考证、订正或补充等;
(5)如是先人遗作、遗物,需要有作者的身份及写作时代背景说明;如是历史发现,应提供必要而真实的佐证。
附件:
淮安市政协文史委
2014年8月4日